海南省道路救助基金,申请须知……-全球时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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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Part.1
Q: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A: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Part.2
Q:哪些情形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条件?
A: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Part.3
Q:哪些主体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A:申请主体:
抢救费:受害人、受害人亲属、参与抢救费的医疗机构。
丧葬费:受害人亲属、殡葬机构。
Part.4
Q:基金申请所需材料?
A:具体材料:
交警部门:垫付申请通知书、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交强险垫付通知书(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需提供)、肇事双方的相关材料等;
医疗机构:入院记录、手术记录、费用清单、抢救费用未结算证明等。
Part.5
Q:救助基金垫付时长?
A: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7日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Part.6
Q:申请抢救费用是否限额?
A:依据《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施细则(修订稿)》规定;垫付抢救费用无限额,对垫付抢救时间有限制。
Part.7
Q:申请救助基金,是否收取费用?
A:救助基金为公益基金,全程申请免费,申请人只需提供相关材料即可,无需向任何经办人交纳任何费用,若有经办人向申请人收取费用,请及时拨打全省咨诉电话:0898-68835190。
Part.8
Q: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进行基金政策咨询、申请及投诉?
A:相关申请主体可以向设置在各市、县公安交警部门的救助基金服务网点提出申请,或直接向海南省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如有疑问,可咨询全省服务热线:0898-68835190。